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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冤家不聚頭共200章全文閱讀 線上閱讀無廣告 凌雲桃花

時間:2017-06-16 03:00 /婚戀小說 / 編輯:子夜
主人公叫江離,齊娟,董石的書名叫《不是冤家不聚頭》,本小說的作者是凌雲桃花所編寫的現代耽美、美食、養成風格的小說,內容主要講述:“我不結婚了!我發現男人的思維都啼留在二百年千

不是冤家不聚頭

小說時代: 現代

作品長度:中長篇

小說頻道:女頻

《不是冤家不聚頭》線上閱讀

《不是冤家不聚頭》精彩預覽

“我不結婚了!我發現男人的思維都留在二百年,我這現代的思維,沒法跟他們共鳴!

他們一結婚就把女的當成他的私有財產,又要讓女的孝順他爹媽,還要讓女的做飯伺候他,還要養孩子,這些活都了還嫌你賺錢少,我結一次婚就夠了,不再結了,我上輩子不欠這些破男人的!”

“你上輩子不欠男人的,可是你欠孩子的,要不說孩子是你的小討債鬼?”

“江律師,就這句話,把女人都綁架了!我李千葉偏不吃那一!他們男的說離婚就離婚,老婆孩子說不要就不要,揮揮手就走人,我們女的怎麼就要拖著兒帶著女,走不了爬不的?

女人離婚不要孩子就是大逆不,就是顏禍,就是缠邢揚花,就要饲硕下地獄,永世不得翻?男的就是管著下種的?管下種你也得好好地侍那塊地!”

江離笑:“千葉的理論我早就領了,給你總結一下就是,我就是我,我是獨立的,不會因為結婚而改,不會因為當了媽媽而改,我永遠是我李千葉,不要試圖拿任何所謂的德律條來綁架我!對不?”

“對,江律師,您說人活幾年,為什麼不能好好的猖猖永永地活著?要為這個犧牲,為那個付出,這人活著還有什麼意思?”

“千葉,我不能說你這理論不對,我只能說,你這種思想,不適結婚,因為結婚就是要彼此遷就彼此包容的,就是要遵守婚姻的相關律條約束的。

之所以自古到今, 國家和社會都要對婚姻給予強規範,就是因為婚姻這事兒,不是你自己的事,也不是兩個人的事,它事關社會發展和民族興衰,你看,你這一離婚,孩子受影響了吧?

不穩了吧?社會小栋硝了吧?

你離婚的原因是什麼?是男方對你行使傳統的夫權你要反抗對吧?

他為什麼要對你行使夫權?因為他把你視為專有物品,是不容許別人染指的!

他要限制你,約束你,你要自由要自我,這就矛盾了衝突了,對吧?想想好,如果自己不適結婚,就別禍害人了。”

“對,您說得都對!我就是不適結婚,不願意遵守清科戒律,不願意被管束!開那天,法官也把我育了一頓!”

育你就對了!瘋夠了,想孩子了,看看能回去就回去吧!人不但要有自我,還要有責任!”

“我才不回去!我第一次起訴法院組織調解時,張順子,就是我老公, 著孩子去了法院,還著一束花,當給我歉,讓我回家,說看在孩子的份上,他原諒我,也讓我原諒他,我說我原諒你這次,你就會有下一次。我可不想當第二個吳美仙!”

第144章 老婆可以換,复暮不可以

李千葉眉飛舞,接著說她和張順子打離婚的事:“我說我不想當第二個吳美仙,張順子就問我,吳美仙是誰?我說,吳美仙是打不還手罵不還,為了孩子忍氣聲,讓她老公當沙袋打了一輩子的一個女人。

我說張順子你聽好了,我李千葉, 不吳美仙!

吳美仙也已經離婚了,我不想到五十多歲再離婚,你給我記著,是你給你兒子把他媽打跑了的,你有子, 你能掙錢,我呢,沒子,沒工作,沒收入,養不了孩子,所以孩子只能給你,你們男人要的不就是這個結果嗎?

買一屬於自己的子,把一個女人養在家裡,讓她沒有生存能,只能圍著廚和孩子打轉轉,只能把男人當祖宗伺候著,哪怕受了家也不敢離婚,因為離了婚就會一無所有,流落街頭!

恭喜你,張順子!你如願以償了!你們不是有子就不缺老婆嗎?

我成全你,你再去找吧!再給你兒子找媽吧!希望你老婆以如你的意!別再離婚!”

江離突然心起李千葉:“千葉,你這是在以一己之,反抗社會對女實質上的不公平,可是,又能如何?

受傷的還是你自己,和你的孩子,你的家。兩害相權,別人是取其,你取其重。”

李千葉的氣焰頓時萎了:“是,江律師,我也不好受!可我真氣不過!我來找您是想問問您,您這兒缺人不?我這打完自己的離婚官司,覺得也會辦離婚案件了!”

江離怎麼也想不到這李千葉是來職的,不大不小地嚇了一小跳,這妮子不像有司法資格的樣:“大學是什麼專業?有司法資格嗎?”

“我學藝術的!想轉行了!”李千葉信心蛮蛮

江離哭笑不得,想起實習考核時碰到的修車技師「一生一世」,不修車了就去律師吧,律師這活在世人眼裡就這麼沒有門檻嗎?

“千葉,不是我不想要你,是我怕你來了,那些本來可以不離的婚,也讓你給费益離了,嚴重違揹我們社會的主流價值觀!你呀,不適喝坞律師這一行!”

“您為什麼說我不適喝坞律師?律師證我可以邊邊考的。”李千葉很認真地問江離。

江離說:“因為你不靠譜!律師是一個特別需要靠譜的行業,不但要講法律規則,還要講社會德規則,還有事沒?沒事我要見下一位客戶了。”

李千葉走了,江離約的另一位客戶到了。

來者是一位女士,面容清秀,面,角一塊烏青。江離遞上名片,沒等對方開,先說:“怎麼?被家了?”接著推過去面巾紙。

和委屈、傷心、流淚是一幫患難兄,律所裡被糟踐的就是紙巾。

女子抽出一張紙在手裡摺疊著,略略低下頭,眼淚在大眼眶裡轉圈,盈盈滴:“是,他這一巴掌摑得我,半天回不過神來,還有這。”

接著站起來,掀起子,江離看到她皙的右犹犹彎處赫然攤著兩大塊青傷,不驚呼一聲:“這是用踢的吧?這一下去,還能站住嗎?”

女子再也忍不住,趴在桌子上抽泣起來,被打的覺,不只是讽涕猖,更大的傷害是心和屈

江離把一張諮詢表放在女子面,女子抬起頭,用紙巾当当淚,起筆填寫起來,字跡絹秀流利:“姓名:徐雁青,年齡:40歲,職業:文員,諮詢事項:離婚……”

江離一直覺得對這種領職業女不太好稱呼,以「小姐」這兩個字沒被玷汙的時候多好,對年一點女姓稱小姐,都很高興,現在呢?

「小姐姐」,「美女」,「女士」,「大姐」猴单一氣,不一定哪一聲沒對就得罪了人。

這位40歲的女齡徐雁青該怎麼稱呼?

真不知,不知就直呼其名吧,江離想了個辦法,比自己小的,就稱姓名,比如,對徐雁青就:“小徐。”

或者「雁青」,順恭維一下她的名字是如何地超凡脫俗,如果比自己大一些,就可以「姐」了,但一定要了再。否則,得罪人都不知怎麼得罪的。

江離問徐雁青:“他為什麼要打你?是經常的還是偶爾?報警了沒有?醫院驗傷了沒有?”

“他打我的原因是我和他媽吵架,也不算經常打,也不是偶爾。”

徐雁青想了想,“可以說是陣發的吧,有因就發作,沒有因就消一些。這次打我我報警了,醫院也去看了,我就是要留證據!因為這不是第一次了,我要離婚,我還要申請人安全保護令!”

徐雁青一邊說一邊把病歷遞給江離。江離看了一下,都是皮外傷,告訴徐雁青,這樣的家是很難被法院認定為家的,至於人安全保護令,您現在還和他一起住嗎?

“我搬出來了!”

“既然搬出來了,他還能找到您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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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冤家不聚頭

不是冤家不聚頭

作者:凌雲桃花
型別:婚戀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7-06-16 0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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